条 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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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 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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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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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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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建设部、财政部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、财政部令第165号) 2、市政府《南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若干规定》(政府令第163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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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对象及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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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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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信息系统导入,无须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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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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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存标准: 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19年3月1日前按购房款的1%或2%交存(住宅1%、非住宅2%) 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019年3月1后未配置电梯住宅按55元/㎡交存、配置电梯住宅按100元/㎡交存、非住宅按130元/㎡交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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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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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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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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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用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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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事项不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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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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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一至周五(节假日除外) 上午 9:00 - 12:00 下午 13:30 - 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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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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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号码:0791-867192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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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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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督察科 电话号码:0791-867193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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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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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香江路199号南昌市房地产交易市场2楼1、2号窗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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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咨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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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状态查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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